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萍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