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
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公司认缴出资
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
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
的相关企业。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
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
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
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
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
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重点
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
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本基
金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
SQK771),目标规模为 6-8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
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仁宏);与
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法定代表人:苏仁宏;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029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 1%。
出资总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
的相关企业。
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况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两次,每次 1 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
员会通过,投资退出封闭期可继续延长。
目成本的 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
(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
(2)支付全体合伙人优
先回报(单利 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
/80%*20%;(4)80/20 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
半导体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
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
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