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大丝束项目(EPC)》所需采购的碳纤维
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大写:柒亿元整)。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
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RC2109290885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和编号为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分别为3.10亿元(含税)、3.40亿元(含税),前述合同总金额合计为
维提供4条碳纤维生产线。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碳化线总金额 3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
逐笔付完,即:国兴碳纤维应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向公司支付 1.95 亿元的预
付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收到国兴碳纤维支付的预付款 11,500 万元,
其中,编号为 RC2109290885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的预付款已全额收到(即:
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为 2021-049、2021-055、2021-071 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编号为 RC2109290887 的《碳化线装置购
销合同》国兴碳纤维应支付的 8,000 万元剩余预付款,合同正在履行中。
三、风险提示
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
要求、产能要求等情形时,公司将不得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可能将不得不面对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或合同无法如期或全
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