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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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2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匡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的议案》
    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要求、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等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与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稿)>的议案》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公司拟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拟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等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修订与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等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原《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同步发生变化,董事会特制定《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不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
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
人民币 2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
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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