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73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康泰转 2”,债券代码“123119”。根据《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3.53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
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
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康泰转 2”的转股价格(145.33 元/股)的,则“康泰转
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