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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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6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
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董事 8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余中民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近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其提名余中民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提名余中民
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只选举一名董事,股东大会将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充实高管团队力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同意聘任余中民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聘任余中民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长谭侃将不再代理总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王健英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职务,为进一步充实高
管团队力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经代理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宋
卫斌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辞任及聘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
向参股公司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欧晟”)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处理服务并签订相关协议,服务费用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14.60 万元。
   鉴于揭阳欧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联营企业欧晟绿色燃料
(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揭阳欧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向参股公司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15: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余中民,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中金岭南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余中民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
环保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余中民与东江环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卫斌,男,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汇鸿国
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监,现任江苏省粮油食
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除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有
任职之外,宋卫斌与东江环保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江环保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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