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齐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与
控股股东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
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是按照
平等自愿原则及市场一般商务条款签订的,协议条款、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
  (此下无正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潘   鹰            向   川             唐国琼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齐锂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