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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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十二月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
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月30日(星期四)的9:15-15:00。
   主持人:董事长武建强先生
   出席及列席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等
   现场会议基本程序: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四、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五、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告为准)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议案五:关于更新《保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8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
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
意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或其他必
要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8)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修订草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
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
范运作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8)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2021年修订草案)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
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8)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2021年修订草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
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8)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2021年修订草案)。
议案五:关于更新《保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铝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签署的《保理合作框架
协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限额,公司于2019年度
-2021年度与保理公司发生的保理服务交易的年度额度上限
为人民币10亿元。在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优势:一
是各单位在银行授信紧张的情况下,能够拓展融资渠道,满
足部分日常融资需求;二是针对部分优质客户的应收账款,
可以提前收回资金,降低时点应收账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三
是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手续和流程简单便捷;按照关联(关
连)交易的管理要求,需保持保理服务交易额度的上限,以
确保该等交易金额不突破上限。
  根据公司与保理公司的保理服务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
拟将2022年度-2024年度与保理公司发生保理服务交易的年
度额度上限和当年发生的费用总额维持为人民币10亿元,并
与保理公司重新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
                  。
  公司与保理公司所签署的《保理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
协议,本次仅维持关联(关连)交易上限。由于保理公司属
于公司关联(关连)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重新签署协议及其项下相关
交易同时构成公司之关联(关连)交易和须予披露的交易,
故本次重新签署协议及其项下相关交易需刊发公告和通函、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报
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已经由董事会决议确认的
以下事项:
  一、此次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
  二、关联(关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三、关联(关连)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涉及交易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
重新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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