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8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
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
燕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国内行业综合排名
前列,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实力雄厚。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客观审慎,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可以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办理国道 315 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项目国内
卖方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
账款回收时间,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的资金支持。
同意公司承建的国道 315 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项目办理国内卖方保理
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