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5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0元/股,回购数量150万股。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人离职,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处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临 2020-049 号)。
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实施,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4元/股调整至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以2020
年8月24日为授予日,按1.4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授
予总计13,436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授予事项出具核查意
见。
证明》。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8元/股对
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30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
事和监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已办理完毕。
回购注销2020年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8元/股对
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35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8元/股调整至1.40元/股;同意公司以
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目前,上述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元/
股对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5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已办理完毕。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元/
股对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80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已办理完毕。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元/股对
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5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
立董事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未
办理完毕。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元/
股对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50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1.40 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210
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50 万
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50 万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
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是合法、有效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
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
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
以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迪马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由、数量、价格及截至目
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
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且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