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 迪马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 2021-109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情况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按 1.48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13,436 万股限制性股票;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 2019 年
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54
元/股调整至 1.48 元/股。2020 年 9 月 10 日,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登记限制性股票 12,876 万股。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1.48 元/股对对离职
人员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
回购注销 2020 年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8 元/股对离
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35 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办理完毕。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48 元/股调整至 1.40 元/股;同意公司以 1.40 元
/股对离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560 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办理完毕。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0 元/股对离
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85 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0 元/股对离
职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80 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办理完毕。
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0 元/股对离职
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65 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
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以上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8 月 11 日、2020 年 8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8 月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0 元/股。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
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 210 万元人民币。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
股票的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减少 150 万股,公
司股份总数减少 150 万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
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
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迪马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