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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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
等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审阅本次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未发现本次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除严浩宇先生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外,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孙亚雷等 10 名责任主体)》
                   〔2021〕36 号,对拟提名董事
候选人严浩宇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我们认为,1、严
浩宇先生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2、严
浩宇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规
范运作、经营发展提出了良好的意见与建议,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
作的情形。同意严浩宇先生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五、同意本次 7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提名,其中 4 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何威风      高福安     郑东平      蔡曼莉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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