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11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 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
下简称“CIG 开曼”)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
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CIG 开曼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在履行减持股份
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 CIG 开曼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内 CIG 开曼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01,772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
? 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权益变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内,CIG 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康令”)、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 Holdi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6.98%减少至
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10%,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股份计划
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Cambridge Industries 5%以上第 IPO 前取得:21,430,375 股
Company Limited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25,954,043 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北京康令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
第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
一 (普通合伙)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组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合计 68,219,751 27.05% —
注:2021 年 11 月 17 日,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更名为井冈山康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比例 方式 (元/ 额(元) 情况 股比例
(股)
股)
Cambridge 集中
Industries 35,173,739.
Company 95
Limited 2021/9/29 交易 15.59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 否未达到 减持计划最 低减持数 量(比例) □ 未达 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039,951 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 股,
下同)的 26.98%。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股份前,已分别履行了预先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
号:临 2021-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权益变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63,6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26.98%
减少至 25.88%。根据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住所
义务人基 1111, Cayman Islands
本信息 权益变动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2021/09/14-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321,972 0.92%
明细 2021/09/29
合计 / / 2,321,972 0.92%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注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 2 号院 1 号楼 B 座四层 4008-26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
无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无 人民币普通股 0 0%
明细
合计 / / 0 0%
注:2021 年 11 月 17 日,住所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财小镇内 E-0021(集群注册)
。
名称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Unit 501-502.5/F., Hanford Commercial Centre, 221B-E Nathan Road,
住所
义务人基 Jordan, KL, Hong Kong
本信息 权益变动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2021/11/15-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441,700 0.18%
明细 2021/12/13
合计 / / 441,700 0.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份性 变动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因 质 原因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Cambridge 无限售 集中
Industries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条件流 竞价 47,204,618 18.72% 44,882,646 17.79%
Company 的企业
Limited 通股 减持
北京康令的实际控制
北京康令科
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无限售 集中
技发展中心
通过签署《一致行动 条件流 竞价 12,470,234 4.94% 12,470,234 4.94%
(普通合
协议》成为公司实际 通股 减持
伙)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Hong Kong 无限售 集中
CIG Holding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条件流 竞价 8,365,099 3.32% 7,923,399 3.14%
Company, 的企业
Limited 通股 减持
合计 / / / 68,039,951 26.98% 65,276,279 25.88%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
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9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