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2021-050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光明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上海梅林及
其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关联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日起至2024年12
月31日止。(详见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梅林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坚、沈步田、汪丽丽回
避表决)
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上海梅林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
司、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之间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或银行以委托
贷款的方式借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期限为自生效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2021年12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及子公司关于通
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坚、沈步田、汪丽丽回
避表决)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
梅林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