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
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
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
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企业管理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酬方案。
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吴洪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对吴洪艳女士的提名已经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吴洪艳女士
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
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玉城、王朴、刘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