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11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有效的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根据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各种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
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
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各种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 10.20
亿元。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
利于规避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要为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
换业务。
际需要选择业务币种,折合金额不超过 10.20 亿元人民币,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
规定,2022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0 亿元,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防范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和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利率和汇率大幅度变
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
损益。
来的风险。
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
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
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控措施
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
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
生。
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务的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可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务的特点及风险,并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
八、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
十、独立董事意见
汇率和利率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失,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和利率
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
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资本运作和日常经营需要,我们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各种货币金额不超过 10.2 亿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蓝帆
医疗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交易风险,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十二、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