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类别股东会、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
股东会、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00 时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
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
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
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
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H 股股
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1)及本人身份证。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
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东风街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选举徐世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2.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议案3. 审议批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涉及议案 2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议案 2 回避表决。议案 2、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二)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2 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1 年 11 月 20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
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 年 12 月 11 日刊登于
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
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
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会的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
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H 股类别股东会通
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室。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
体操作内容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称为“鞍钢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