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 鞍钢股份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
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3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
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8 名激励对象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29,750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批准。
  议案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符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8 名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 536.6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鞍钢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