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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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6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
的监事应到 8 人,实到 7 人,其中监事盛翔委托监事滕卫恒代为出席,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长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义主持,以记名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
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
其子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
                          )、长江
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投资”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
              )及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川能投”)合计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公司”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资产购买”
        ,标的公司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同时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资产购买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合称为
“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及川能投合计持有的云川公司
  根据三峡集团批复,三峡投资将其持有的云川公司 40%股权无偿
划转至三峡集团。无偿划转完成后,三峡集团、三峡投资分别以其持
有的云川公司 40%、30%股权参与本次交易。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
本次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本
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初始转股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具体用
途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
资产购买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资产购买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资产购买方案
  本次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及川能
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资产购买的交易标的为云川公司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推进中,因此标的资产
的预估值暂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对价将以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由各方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支付本次资产购买的对价。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方的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现金支付比例和支付数量尚未确定,
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资产购买中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0.30          18.27
  前 60 个交易日       20.74          18.67
  前 120 个交易日      20.30          18.27
  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确定本次资产购买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为 18.2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
  自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及川能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
付的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
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锁定期安排
  三峡集团、三峡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
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三峡集
团、三峡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
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云能投、川能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公司
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相应锁定期的安排。
  如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对象为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及川能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100,向下取整。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
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部分发行价格,即 18.27 元/股。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
续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本次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的股份
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
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期间,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锁定期
  三峡集团、三峡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
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三峡集团、三峡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三峡集团、
三峡投资将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其通过转股取得的
普通股亦应遵守相应锁定期的安排。
  云能投、川能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
转让的除外。若云能投、川能投将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
份,所转换股份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换形成的公司股份,因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安排。
  如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其他约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其他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本次交易中定
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付息期限及方式、回购、回售等方案
条款待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资产购买的现金对价支付安排将待对价总额确认后由交易
各方另行协商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各方应互相配
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和过户
手续。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权益、利益、风险自资产交割日(含当
日)起转移至公司。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该协议任
何一方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该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
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其他方所造成的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资产购买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则该有效期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
以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00%,
且发行股票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
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将在标的
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重
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资产购买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资产购买行为的实
施。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交易中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
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以
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00%,
且发行股票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
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
份数量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
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锁定期内股票认购方
基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享有的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
的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安排。
  如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相关认购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
调整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规模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以
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00%,
且发行股票数量(含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
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
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并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
方式出台相关政策指引的从其规定。
  在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因回购股票形成的库存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期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
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锁定期内
认购方基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形成的
公司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票,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安排。
  如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相关认购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
调整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其他约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票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其他事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
级。本次交易中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付息期限及方式、
回购、回售等方案条款待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
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
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
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交易中,三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三峡投资为公司控股
股东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宗仁怀为川能投的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三峡集团、
三峡投资及川能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的要求编制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并再次提
交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
案》
 。
  同意公司与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及川能投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
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购买协议》
                    (以下简称“《重大资
产购买协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
将与交易对方签订《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对交易价
格及具体对价支付安排等予以最终确定,并再次提交监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云川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的
资产评估结果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本次交易
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等,已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
了特别提示。
  (二)三峡集团、三峡投资、云能投、川能投合法拥有云川公司
股权的完整权利。根据三峡集团批复,三峡投资将其持有的云川公司
资分别以其持有的云川公司40%、30%股权参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
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云川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川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完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
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
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
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
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
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情形,其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
分析,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
后,公司最近36个月控股股东均为三峡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前20
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波动
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
票价格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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