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
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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