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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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
验。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永岳、王莉婷、赵虎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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