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或“赤峰黄金”)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增资 2.91 亿美元(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使公司
顺利完成收购 Golden Star Resources Limited 62%股权的交易,并有利于公司加强
海外投资平台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旭东 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