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21-17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议案》,除取消上述提案的事项外,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公司收到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函件,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辞职,
银川中能提请公司撤回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提议罢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程华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述情况, 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更新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 (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王莉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龙海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张后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李显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安江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郭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3) 《关于选举史静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 勾 的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补董事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莉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龙海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后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显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安江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郭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提案》
《关于选举史静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
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 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邮
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
联系人
会
备注
注: 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股东大会依照
委托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 则视同
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人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
独立董事的议案》
√
立董事的提案》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