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8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5日以专人送出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峰先生、钟锡君先生、任纪
纲先生、单洪亮先生、刘旭东先生、谢振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韬先生、黄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方咏
 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28日(星
 期二) 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处长;2001年9月-2003年3月任宁波中化化学品
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2003年3月起任绍兴贝斯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起任
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陈峰先生直接持有383,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0.3165%,间接
持有12.1890%公司股份,陈峰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贝斯美投资”)39.98%的股份,并且贝斯美投资担任本公司股东新余吉
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吉源”)、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常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峰先生通过新余鼎
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鼎石”)间接持有公司0.7918%
的股权,陈峰先生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38.70%的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前述持股情况外,陈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它持股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1996年12月在宁波农药厂销售处工作;1996年12月-2003
年3月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处主管、副处长;2003年3月-2006年1月任宁波中
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2006年1月-2011年3月任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钟锡君先生通过贝斯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0423%的股份,通过新余吉
源间接持有公司0.0016%的股份,通过新余常源间接持有公司0.4310%的股份,合计间接持
有2.4749%公司股份,除前述持股情况外,钟锡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1996年12月任宁波农药厂技术员、技术处长、总工程
师;1996年12月-2001年9月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9月-2003年3月
任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任纪纲先生通过贝斯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338%的股份,通过新余吉源
间接持有公司0.0013%的股份,通过新余常源间接持有公司0.1730%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2003年3月历任宁波明日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外贸主管
和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营销部副经理;200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单洪亮先生通过贝斯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0423%的股份,通过新余常源
间接持有公司0.1734%的股份,通过新余吉源间接持有0.0016%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2.2172%
公司股份,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单洪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起任宁波久洋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旭东先生通过贝斯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1784%的股份,通过新余吉源
间接持有公司0.1519%的股份,通过新余鼎石间接持有公司0.1588%的股份,通过新余常源间
接持有公司0.0017%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2.4908%公司股份,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刘旭东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济师。1982年8月—1996年12月,历任宁波农药厂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副厂长;1996年
任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和连云港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2014年3月,
任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任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顾
问。
     截至公告日,谢振飞先生通过贝斯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230%的股份,通过新余吉源
间接持有公司0.1738%的股份,通过新余常源间接持有公司0.0021%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生导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华东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 2007年8月加入宁
波诺丁汉大学,曾任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系主任及理工学院副院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
学院院长、诺丁汉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有机废弃物转化及过程强化技术重点实验
室主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保能能源有限公司法人、宁波诺丁汉分析测试
有限公司法人、宁波诺丁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
  截至公告日,吴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职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项目经
理,经理助理,合伙人;2001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职于宁波天健永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担任合伙人;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担任教职员,目
前还兼任宁波诺登盛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总监。
  截至公告日,方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黄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贝斯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