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
砂轮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之情形。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当回避表决。
创元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此页无正文,为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事先认可)签章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彬: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