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电子)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关
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核心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
原股东增资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增资)。通过本次交易,凯天电子的经营能力预计将会加强,整体实力得到壮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本次增资定价方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格局造成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张金昌
魏法杰 景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