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为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盛物流”)业务项目建设需要,由上港集团为同盛物流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1 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任何未
支付的应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违约赔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同盛物流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是为了
满足其业务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可有
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江航运”)业务经营开展需要,依据船舶订造协议的约定,由锦江航运为其下
属全资子公司 SUPER YIDONG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和 SUPER HUDONG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按期支付造船进度款以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的义
务,向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集团”)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
计不超过 2540 万美元,担保自扬帆集团收到正式签发的保函时即全面生效,担保
期限不超过三年。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锦江航运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SUPER
YIDONG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和 SUPER HUDONG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提供担保,符合锦江航运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助于锦江航运业
务顺利开展。被担保人为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锦江航运的全资子公司,可有
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港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