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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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21-17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孙玉芹女士、刘庆枫先
生、姜玉新先生、王莉斐女士、龙海彬先生、张后继先生、李显要先生、李万军
先生、安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王朴先生、陈江涛先生、郭荣先生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孙玉芹女士、刘庆枫先生、姜玉新先生、王莉斐女士、龙海彬
先生、张后继先生、李显要先生、李万军先生、安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王朴
先生、陈江涛先生、郭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提名孙玉芹女士、刘庆枫先生、姜玉新先生、王莉斐女士、龙海彬先
生、张后继先生、李显要先生、李万军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安
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王朴先生、陈江涛先生、郭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关联人向公司借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支持了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
交易。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叶金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乾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   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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