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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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57   证券简称: 恒泰艾普        编号:   2021-1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泰艾普”) 目前经营困
难,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连续大额亏损, 目前公司现金流极为紧张,大量到期
债务无法偿还,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6个月以上。同时,公司主要子公司包括基本
户在内的大部分银行账户陆续遭到司法冻结,导致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
运营及市场开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了连续欠薪、部分
核心人员流失的情况。另外,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承租的经营场所未能按照约定
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公司收到主要办公场所房屋产权人发出的《封门通知
》,已于2021年11月17日封门,情势紧急。2021年12月8日,董事会亦收到董事长
包笠先生的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全部职务,辞职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北京硕晟”) 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 年12月26日届
满,北京硕晟现提请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经
公司股东友好协商沟通,提议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 事会,北
京硕晟提名张后继、姜玉新、刘庆枫、龙海彬、孙玉芹、王莉斐、李显 要、李
万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北京硕晟提名安江波、史静敏、王朴、郭荣、 陈江
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需就上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及具体议案事宜进行审 查,作出相关决议。
  基于上述,为促进公司经营现状的改善及保证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公司急需
选举新的董事长履职,鉴于公司当前并无副董事长,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
条及《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现公司董事孙玉芹、朱乾宇、叶金兴、
刘庆枫、马敬忠合计5人(半数以上董事) 决定共同推举董事孙玉芹代为履行董事
长职务,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孙玉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由新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关于股东
提议召开恒泰艾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议案,由于事项紧急,
经沟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3天通知时限要求。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月 9 日 16:30 时,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1 年 12 月 8日公司证券部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议
案》 等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孙玉芹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各项危机急需解决,公司需要由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对公
司情况熟悉的董事出任董事长,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孙玉芹女士,于2012年6
月5 日入职公司,一直对公司忠实、勤勉,尽责履职。
  根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拟选举孙玉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拟由公司新任董事长孙玉芹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
董事会秘书,包笠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注: 议案二审议通过的前提条件为: 议案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
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截至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收到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硕晟”) 及其
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关于提请召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2
月26日届满,结合近期公司董事会构成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平稳过渡,为后续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
定基础,北京硕晟现提请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经公司股东友好协商沟通,提议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北 京硕晟提名张
后继、姜玉新、刘庆枫、龙海彬、孙玉芹、王莉斐、李显要、李万 军为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北京硕晟提名安江波、史静敏、王朴、郭荣、陈江涛为 独立董事
候选人。
  本次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的任期, 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
立即就任,即2021年12月27日开始,任期三年。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关联董事朱乾宇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大量债务到期无法清偿,现金流极为紧张,已经存
在租赁的住所地办公场所被封门的紧急状况,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
为公司大股东,希望能够尽力协助公司全面化解债务危机,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不低于5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用途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业务开销,包括员工工资发放、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的相关费用缴纳、办公经
营场所租金支付及其他日常费用等,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但可随借随还,借款
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23,938,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详见《关于大股
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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