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市快翔复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长春市飞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林再文、刘永琪、邹志伟、
商伟辉、王海芳合计持有的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宇
航”)78.8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光宇航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长光宇航股权事项,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长春
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
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
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信息 披 露 媒体 为 《证 券 时 报》、《 中国 证 券 报》 和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