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贝
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框架下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和个人考核业绩挂钩,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奖金标准及年度经
营奖励发放方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汪祥耀
倪建林
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