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1-08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2021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0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
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
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浦發銀行
(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列表」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1 年 12 月 9 日,
(i)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古洛尼公司(作為認
購方)訂立 2021 浦發銀行第 8 份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浦發銀行第 8 項理財產品,認購
金額為人民幣 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4,560,369 港元註 1)
;(ii)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
海信(北京)電器(作為認購方)訂立 2021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浦發
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80,000,000 元(相當於約 98,241,478 港元註 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浦發銀行
理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
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 但低於 25%。因此,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
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2021 年第一次會議以及 2020 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同
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用
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 100 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據此向浦發銀行(作
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進一步詳情已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
一節中列示。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1 年 12 月 9 日,(i)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古洛尼公司(作為認
購方)訂立 2021 浦發銀行第 8 份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浦發銀行第 8 項理財產品,認購金
額為人民幣 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4,560,369 港元註 1)
;(ii)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海信
(北京)電器(作為認購方)訂立 2021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以認購 2021 浦發銀行第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協
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1) 認購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2) 產品名稱: 財富班車進取 3 號(90 天)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古洛尼公司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20,000,000 元(相當於約 24,560,369 港元 註 1)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90 天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3.50%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回購、貨幣基金、
同業借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
公司債、企業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永續債、次級債、可轉債、可交換債、債券借貸、優先股等符合監管要求的標準化債
券資產,信託貸款、應收賬款、委託債權、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所債權計劃、帶回
購條款的各類收(受)益權資產等非標準化債權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產的信託
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公司及其
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等(各類計劃投資於上述資產、上
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及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權益類資產
和債權類資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型 ETF 和其他符合
監管要求的權益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
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等。
(11) 到 期本 金收益兌 本金及收益(若有)將於理財產品到期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付: 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同時投資期限相應延長。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1) 認購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2) 產品名稱: 財富班車進取 3 號(90 天)
(3) 參與方: (i) 浦發銀行作為發行人
(ii) 海信(北京)電器作為認購方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浦發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5) 產品風險評級: 較低
(6) 認購本金金額: 人民幣 80,000,000 元(相當於約 98,241,478 港元 註 1)
(7) 認購貨幣: 人民幣
(8) 投資期: 90 天
(9) 預期年化收益率: 3.50%
(10) 產品投資範圍: 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於現金、存款、存放同業、拆借、回購、貨幣基金、
同業借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同業存單、金融債、
公司債、企業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永續債、次級債、可轉債、可交換債、債券借貸、優先股等符合監管要求的標準化債
券資產,信託貸款、應收賬款、委託債權、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所債權計劃、帶回
購條款的各類收(受)益權資產等非標準化債權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產的信託
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公司及其
資管公司資管計劃、期貨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等(各類計劃投資於上述資產、上
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及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權益類資產
和債權類資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型 ETF 和其他符合
監管要求的權益類資產,以及主要投資前述資產的信託計劃、券商及其資管公司資管
計劃、基金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保險公司及其資管公司資管計劃等。
(11) 到 期本 金收益兌 本金及收益(若有)將於理財產品到期當天(為工作日)內劃轉至認購方約定賬戶,
付: 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同時投資期限相應延長。
(12) 提前終止權: 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次認購的浦發銀行理財產品。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銀行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
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閒置資金,將該等閒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
於提升本集團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
本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據上市規則第 14.06 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當該等浦發銀行理
財協議下的相關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
(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 5% 但低於 25%。因此,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
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本公司、古洛尼公司、海信(北京)電器及浦發銀行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
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古洛尼公司
古洛尼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家用電器製造、家用電器研發、
家用電器零配件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家用電器銷售、電子產品銷售、日用家電銷售、
家用視聽設備銷售等業務。
海信(北京)電器
海信(北京)電器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目前主要從事商業用房出租等業
務。
浦發銀行
浦發銀行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
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000)。上海浦東發展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業務包括金融與信託投資業務。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
協議名稱 協議日期/公告日期 認購方 認購的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海信(北京)電器
海信(北京)電器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本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冰箱營銷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海信(北京)電器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古洛尼公司
份理財協議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告) 項理財產品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品(不包括 2021 浦發銀行第 8 項理財產品及 2021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
產品)總認購金額為人民幣 1,360,000,000 元(相當於約 1,601,704,941 港元註 2)。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定義如下:
「2021 浦發銀行第 8 份理 指 古洛尼公司與浦發銀行於 2021 年 12 月 9 日就認購 2021
財協議」 浦發銀行第 8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8 項理 指 根據 2021 浦發銀行第 8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2021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 指 海信(北京)電器與浦發銀行於 2021 年 12 月 9 日就認購
財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財產品訂立的理財協議;
「2021 浦發銀行第 9 項理 指 根據 2021 浦發銀行第 9 份理財協議認購的理財產品,產品
財產品」 之主要條款概述在本公告內;
「空調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青島海信空調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古洛尼公司」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青島古洛尼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北京)電器」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海信(北京)電器有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交所」 指 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上市規則」 指 香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冰箱營銷公司」 指 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廣東海信冰箱營銷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浦發銀行」 指 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一家根據中國
法律註冊成立的銀行;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 指 於本公告內標題為「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列表」一節中
議」 列示的浦發銀行理財協議,2021 第 8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及 2021 第 9 份浦發銀行理財協議;
「該等浦發銀行理財產 指 根據該等浦發銀行理財協議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品」
「工作日」 指 浦發銀行對公業務的通常開門營業日,不包括星期六、星
期日(因中國節假日調整而對外營業的除外)或者其他中
國法定節假日;及
「%」 指 百分比。
註:
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
換,甚至可予兌換。
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
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1 年 12 月 9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林瀾先生、賈少謙先生、費立成先生及夏
章抓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金泉先生、鐘耕深先生及張世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