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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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以
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
  三、公司业绩层面考核,满足行权条件:
  考核条件 1:
        以 2018 年为基础,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且不低于 2020 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考核结果:公司以 2018 年为基础,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184.32%,
  考核条件 2:
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考核结果:公司 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9.05%,在 2020 年度
同行业对标中排名第三;
  考核条件 3:2020 年度ΔEVA 为正值;
     考核结果:公司 2020 年度ΔEVA 为 42,184 万元。
  四、个人业绩层面考核,满足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截至目前共计 352 人,扣减个
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较差或以下的 1 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351 人,其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好或以上。
     另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结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均合格。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
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期权行权采用批量行权模式。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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