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37
号)文件核准。
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公司股本总数 3,880,518,90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所持股份 41,701,514 股后的股本 3,838,817,39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
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 1,151,645,218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
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60555”,配股简称“东吴配股”,通过上交所系
统进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85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吴证券全体股东(不
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营财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方案以现金方式按
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刊载于《上 海 证 券 报》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东吴证券/公司/本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统称
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照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10:3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股的行
为
股权登记日(T 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
全体股东
股东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人民币元
日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
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
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
精确算法
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
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交所收市后公司股本总数 3,880,518,90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
对其证券账户内“东吴配股”的可配证券余额,做好相应资金安排。
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合计 不超过 85 亿元
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均已出具承诺,
将根据本次配股方案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吴证券全体股东(不
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
T-2 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网上路演
T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权登记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缴款截止于
T+1 日至 T+5 日 T+5 日 15:00)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T+6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
T+7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正常交易
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的退款日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
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T+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T+5 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本次配股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配售股份。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
看“东吴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
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
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
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
整数单位。
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
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
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555”,配股简称“东吴配股”,配股价格 7.19 元
/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
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
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东吴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T+7 日)在《上海证券
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主要股东履行认购承
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
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东吴证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T+7 日)进行
除权交易;如果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
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 70%,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则东吴证券股票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T+7 日)恢复交易。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
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
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T+7 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
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1 年 12 月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T-1 日)就本次发行在中 国 证 券 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杨伟、平磊
电话:0512-62601555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9 号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25-58519322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220726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