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 2021-09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被否决,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
公司会议室。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
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8,948,044股,限售流通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公司股
份108,89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16%。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数37,5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
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6人,代表公司股份71,394,1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8,894,199 106,795,999 2,098,200 0
权的全体股东 98.0732% 1.9268%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86,882,527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22,011,672 19,913,472 2,098,200 0
公 司 5% 以 上 股 90.4678% 9.5322%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8,894,199 106,795,999 2,098,200 0
权的全体股东 98.0732% 1.9268%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86,882,527 0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22,011,672 19,913,472 2,098,200 0
公 司 5% 以 上 股 90.4678% 9.5322%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8,894,199 52,506,872 56,387,327 0
权的全体股东 48.2182% 51.7818%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37,500,000 49,382,527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43.1617% 56.8383%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22,011,672 15,006,872 7,004,800 0
公 司 5% 以 上 股 68.1769% 31.8231%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 反对股数 (股) 弃权股数 (股)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 108,894,199 57,413,472 51,480,727 0
权的全体股东 52.7241% 47.2759%
其中:单独或合 86,882,527 37,500,000 49,382,527 0
计 持 有 公 司 5% 43.1617% 56.8383%
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 22,011,672 19,913,472 2,098,200 0
公 司 5% 以 上 股 90.4678% 9.5322%
份以外的其他股
东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
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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