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骏亚”、“公司”、“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广东骏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实际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资金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
密线路板项目 有限公司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21年1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93.14万元,拟置换金额为2,193.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
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187,877.32元,其
中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876,537.7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不含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元)
(元) 额(元)
合计 6,187,877.32 876,537.70 876,537.7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置换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核查结论
作为广东骏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
骏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筹资金,编制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确
认。
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
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保荐机构对广东骏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之保荐机
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王 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