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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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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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5名,代
表公司661,716,783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790%。其中,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352,36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44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中 小 股 东 出席 的 总体 情 况: 通 过 现场 和 网络 投 票 的 股东 31 人, 代 表 股 份
投 票 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 份 43,364,418 股 ,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
表决结果:同意661,360,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058,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969%;反对3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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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8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达、徐萌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
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