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 四属董事会 zO21年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中国证监会 《关于 上 市公司建 立 独 立 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
《上 海 证券交 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 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
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 ,作 为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 有 限公司 (以 下
“ ”
简称 公司 )的 独 立 董事 ,我 们认真审议 了本次会议 相关议案 ,现
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 公司 向四川新华 出版发行集 团有 限公司租赁房 屋持
续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 四川新华文化物 业 服务有 限公司 向本公 司
提供物 业 管 理服务持续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本 公司 向四川文轩 在
三 项议案 之
线 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提供 物流服务持续关联交 易的议案 》
独 立意 见
三 项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 需要进行 的 。根据市场化
原则运作 ,拟 签订 的框架协议条款与根据往 年交 易金额 确定的 2咙 2
年 、⒛ 23年 及 20⒛ 年各年 的年度交易金额 上 限公平 合理 ,交 易价格
定价公允 ,符 合公司及 全体股 东的利 益 。三 项 日常关联交易 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 合法 ,关 联董事 回避 了三 项议案 的表决 ,符 合有关 法律 、法
规 、上 市 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因此 ,我 们 一 致 同意
上述三项 日常关联交 易 。
二 、《关于参 与成都银行公开发行 可转债优先配售 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之独 立 意见
本 次关联交 易是公司 为提升资产使用效 率 ,进 一 步实现资产保值
增值而做 出的 ,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 。按照市场规 则 ,本 次关联交 易遵
“ ”
循 了 公平 、公正 、公 允 的原则 ,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 益 。本
次关联交 易的审 议及表诀程序合 法 ,关 联董事 回避 了本议案 的表决 ,
符合有 关法律 、法 规 、上 市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因
此 ,我 们 一 致 同意 此 次公司拟 与 四川新华 出版发行集 团有限公司 、四
川文化产 业 投 资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共 同认购 成都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
可转债 暨关联交 易事项 。
(此 页 以下无 正 文 )
(此 页无正文 ,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 于第
四届蓬事会 ,021年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顼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童事 ;
肖莉萍 方炳希
亻
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关于第
(此 页无 正 文 ,为 《
四属董事会 ⒛ 21年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 的独 立 意见 》签字页 )
独 立董 事 :
陈育棠 肖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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