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 北方 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1—08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发来的《关于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通知》,因其拟
发行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发行,
其拟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为发行本次债券
而开立的“包钢集团-银河证券-20 包集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
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的撤销登记手续。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债
券担保及信托专户登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
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
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1,358,560,369 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9%;其中,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
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完成后,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全部股份将
转回包钢(集团)公司证券账户,担保及信托专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 ; 包 钢 (集 团) 公 司 持 有的 公司 全 部 股 份中 ,质 押 公 司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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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8.17%。
本次担保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