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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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5 号)核准,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 65,87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1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 198,268,700.00 元,扣除交易所发
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6,930,066.04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191,338,633.96 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08 号《验资报告》
                                    ,到账募集资金均
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新疆雪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及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九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
余额为零。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光大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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