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 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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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2022 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
元、欧元等,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
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
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资金量,预计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有效期为 2022 年度内。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
在一定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2022 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
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
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
约风险和收付款预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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