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在 12 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本事
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闲置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的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
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
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稳健型、低风险产品,
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风险可控,灵活度高,易于变现;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
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公司购买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且通过进行适度的稳健型、
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董事会同意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
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
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