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府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为合营公司佛山紫薇港提供借款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为佛山王府井紫薇港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佛山王府井紫薇港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租赁经营金街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经营金街购物中
心事项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夏执东 权忠光
金 馨 杜建国
梁望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