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周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1815 大会议室(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18 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A、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B、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C、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持有公司股
份数 193,05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039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4,062,8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671%。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
上的股东。)共 100 人,代表股份 44,091,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73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301%;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14,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993,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71%;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301%;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301%;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301%;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237,0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84%;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301%;反对 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金晶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赞宇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