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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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 10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12 月 8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
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参与
表决的董事人数 9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
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石河子泽
众水务有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三
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租金以项目资产原值为
基础,按照资产类别以十五年至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相关税、费计
算,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年租金合
计为 2,427.97 万元,其中“三供一业”项目租金 2,327.20 万元/年,
“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租金 100.77 万元/年(土地使用税由承租
人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
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
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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