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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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保荐人”)作为正在履行多
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2021 年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广福、胡慧芳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广福、沙柯炀
  (五)现场检查手段
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2021 年,多伦科技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
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
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 2021 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
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人认为:2021 年,多伦科技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2021 年,多伦科
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多伦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保荐人逐月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人
认为:2021 年,多伦科技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投入使用,涉及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目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多伦科技制定了募集资金
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人认为:2021 年,多伦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
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有关人员沟通,保
荐人了解到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保荐人认为:多伦科技
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请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多伦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天风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多伦科技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天风证券认为:
  多伦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
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多伦科技经营情况
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人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广福        胡慧芳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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