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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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江苏常熟汽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
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
  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日将上述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交易。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作,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审议程序合规性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以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
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交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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