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马: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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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因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更正工作。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该质押未按相关要
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本公
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在近期自
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3)。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相关事项自发现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督
促相关方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0
月8日、2021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122)。公司现任管理层及
中介机构通过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尽调、获取银行流水及相关合同,进一步还原
了相关事项的真实情况。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主要进展汇总、更新如下:
  (一)关于西藏网金违规对外担保1.45亿元事项
州中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凯”)银行账户汇入14,500.00万元;同
日,福州中凯以“偿还保理公司往来款”的名义向西藏网金银行账户汇入14,598.00万
元。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委托西藏网金收取该笔资
金并作为应收保理业务回款,相应冲减与福州中凯应收账款。西藏网金又于同日将
司获取的西藏网金与**银行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2020营业部质字第036号),
西藏网金以其在**银行的该笔定期存单为明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的14,500.00万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经自查,西藏网金为明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要
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福州中凯向西藏网金银行账户汇入的14,500.00万元实质为西藏网金的借款,根
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汇通恒丰应收福州中凯保理业务款的可回收金额的评估结果,
福州中凯已丧失偿债能力,福州中凯14,5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在2020年末已无法收
回,公司认可第三方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2)西藏网金已根据上述借款实质与各方就上述担保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
并已启动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程序,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二)中油云泽9亿应收款回收风险事项
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益宝”)为了代替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用名北京
颢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偿还公司的往来款项,通过公
司全资孙公司汇通恒丰向外部第三方北京宏盛**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盛”)借入
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收到上述款项并将其汇入汇通恒丰在**银行开立的银
行账户。
(2020营业部质字第044、045、046号),汇通恒丰将其在**银行存款账户中的9亿
元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将该笔存单为镇江中能恒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镇江中能”)在**银行开立的9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提供担保。经
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通恒丰为镇江中能提供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江中能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汇入9亿元,**银行于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从
镇江中能的银行账户扣划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
  为进一步核实汇通恒丰9亿元资金的去向及真实用途,公司现任管理层获取到
如下资料及信息:
  (1)汇通恒丰与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简称“中油云泽”)于
展保理融资业务,业务规模为9亿元。经公司核查,截至2021年5月,中油云泽未向
汇通恒丰转让任何一笔应收账款,汇通恒丰未向中油云泽支付任何款项。
  (2)镇江中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后,经背书转让,由山东鑫**公司办理了贴
现手续,山东鑫**公司于2020年10月通过三家关联公司将9亿元打入汇入北京宏盛
的银行账户。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综 上, 公司 2020 年 10月 13日 至 14 日 收到权 益宝代 中融金 及其子 公司 偿还
给中油云泽指定第三方账户收款的9亿元保理款本金实际为归还该笔借款,剩余的
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2020年期末应收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已丧失偿债能力,
该940,726,544.24元欠款无法收回。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2)汇通恒丰拟启动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程序,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
权利。
  (三)深圳宽域 5,000 万预付款回收风险事项
“国信智能”)与深圳宽域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宽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宽域”)签订《GXKY20201220-1 采购合同》,约定国信智能预付
向深圳宽域银行账户汇入1,000万元、4,000万元。
  为进一步核实国信智能上述5,000万元资金的去向及真实用途,获取到如下资
料及信息:
  (1)公司于2020年收到长治银行分红通知函以及将2,049万元分红款扣收用于
代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源融汇”)履行差额补足责任(详见本公告之事项(七))的通知函。时任管理层
为掩盖上述分红款被长治银行扣收的事实,通过西藏网金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款
通恒丰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智能向深圳宽域支付1,000万元,实为代西藏网金向外
部第三方归还借款。
  (2)2020年10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其控制的权益宝为了代替
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偿还与公司的往来款项,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通恒丰向外部第
三方公司借入4,072.65万元过桥资金,并要求外部第三方公司将4,072.65万元过桥资
金汇入权益宝的银行账户,权益宝又将该笔过桥资金汇入汇通恒丰的银行账户。国
信智能向深圳宽域支付4,000万元,实为代汇通恒丰向第三方公司偿还借款。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国信智能于2021年1月3日、1月4日预付给深圳宽域的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
实际为偿还前期借款;2020年收回长治银行分红款2,049.30万元,实际为西藏网金
对外借入1,910.00万元及代偿相对方智源融汇转入的资金139.30万元,用于履行代
偿差额补足2,049.30万元。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该笔代偿差额
补 足 在 2020 年末已无法收回 。公司认可评 估结果, 已全额补提坏账。 相关的
     (2)公司将积极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四)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风险
     西藏网金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账面价值为3.67亿元。经公司聘请的第三
方中介机构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重新进行全面评估,截止2020年12月31
日,西藏网金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应减至4,902.71万元。公司认可
评估结果,已补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现任管理层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已于2020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中补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8亿元。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账面价值            调整金额            调整后账面价值
      平潭钱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中泽沃德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珠海横琴钱包壹号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67,252,126.74   -318,225,037.89    49,027,088.85
  (五)公司对钱包金服借款的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于
治君汇华府支行”,以下简称“长治银行城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钱包金服向长治银行城区支行借款2亿元, “用于支付在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个人信
用贷款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差额款项”。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钱包金服的前述借款事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国栋和智源融汇分别为该笔
借款签署《保证合同》并约定对钱包金服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于2021年9月27日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公
司与长治银行城区支行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10月18日划付相关款项。
  (六)公司对钱包好车的借款的差额补足事项
(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公司与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
包好车”)之间签署两份《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根据郑州银行与钱包好车于2017
年9月13日签订的《个人小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郑州银行为钱包好车公司推
荐的客户(即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钱包好车公司就其推荐的借款人向郑州银行
承担代偿责任和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公司为借款人在郑州银行的债务向郑州银行
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钱包好车公司推荐的借款人提供前述差额
补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亦未
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差额补足协议》应
被认定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
任。
  (七)公司对智源融汇借款的差额补足事项
  公司现任管理层从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处获取了公司与长治银行签署的
《差额补足协议》。该协议由长治银行、公司、智源融汇(时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方于2018年4月2日签订。协议约定,就长治银行与智源融汇于2018年4月2日签订
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如智源融汇未履行义务,
公司将就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智源融汇借款提供前述差额补足事项,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亦未履行法律法规
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差额补足协议》应被认定为对公
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30号)的要求,采取有效
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
项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
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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