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恒信东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352,941
股,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8.5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不含税)17,297,455.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2,702,542.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第 000798 号)。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2,702,542.93 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
合计 105,050.00 68,270.25
三、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研发平台的资源,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人员优势和研发技术优势,更好
的整合公司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
际需要。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4079154C
法定代表人:许多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二层 204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通
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教育咨询;摄影扩印
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虚拟现实 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79465528
法定代表人:王冰
成立日期:2015 年 0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2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4 幢 101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5 月 9 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东方梦幻间接持有花开影视 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50845995
法定代表人:许多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二层 20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礼品、玩具、家用电器、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彩虹科技 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67328545T
法定代表人:王冰
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7,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一层 102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图文设计;提供点子、创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
用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五金交电、
工艺品、文化用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
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方梦幻 100%股权
(三)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项目内容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增加前 增加后
实施主体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基于
内外部因素变化所做出的及时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
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现
实”)、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开影视”)、北京恒信彩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科技”)、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梦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根据项目新增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原项目投资计划及建设内
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和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同和 马清锐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