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10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和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同意上述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